大家好,关于人口管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人口管理四个层次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人口服务管理的定义陕西省常住人口管理细则重点人口管理规定人口管理四个层次重点人口管理的方法人口服务管理的定义城市实际服务管理人口是指需要本市提供交通、市政、商
大家好,关于人口管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人口管理四个层次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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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服务管理的定义
城市实际服务管理人口是指需要本市提供交通、市政、商业等城市基本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的城市实有人口,除城市常住人口外,还包括出差、旅游、就医等短期停留人口。
据此来看,只要是需要城市提供基本服务及行政管理的实有人口,都应纳入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的范畴,入户调查的手段尚不足以涵盖全部实有人口,而“3天以上”作为分界线的限定意义也不大。
陕西省常住人口管理细则
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暂住人口是指离开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乡(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暂住十日以上的下列人员:
(一)从事建筑、运输、装卸及其他包工的;
(二)从事商业、服务业、修理业、加工业和种植业的;
(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雇用的各类工作人员;
(四)外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种经营组织设立的办事机构无本机构驻地常住户口的;
(五)外来探亲、访友、疗养、寄读以及其他无驻地常住户口的。
外国人,港、澳、台同胞来本省暂住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旅馆暂住的外来人员,按照旅馆业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是暂住人口管理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和管理工作。
工商、税务、劳动、城建、卫生、教育、民政、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暂住人口管理实行“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接纳暂住人口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并自觉接受公安派出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登记、未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
第五条拟在暂住地居住十日以上的外来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后三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年满十六周岁的外来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应申领暂住证。
探亲、访友、疗养、寄读等不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在居民家中暂住的,只申报暂住登记,不需要申领暂住证。
重点人口管理规定
《公安部重点人口管理规定》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
重点人口管理为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严禁对外泄露。“重点人口”为公安机关内部用语、严禁对外使用。
人口管理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对社会治安和国家安全有重大现实危害的危险分子,要确定专人,重点控制。
第二层次,是有违法犯罪活动迹象的人员,要随时了解掌握其现实表现。
第三层次,是对社会治安可能造成危害的人员,要纳入视线,结合日常工作调查掌握情况。
第四层次,是其他成年人口,要进行一般了解,知道基本情况。在人口分层次管理工作中,应注意定期核查,根据人口现实表现,及时变动调整管理层次。
重点人口管理的方法
法律分析:对重点人员采取的管控措施有:
一、是实行跟踪管控。
二、是实行定期见面。
三、是实行动态研判。
四、是实行风险评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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